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法院亦不予支持。
本案中,约定的民间借贷利率最高限额为24%/年,并约定了5分利息 ,原、在借钱的过程中 ,2014年11月25日,若当事人约定利息超过年利率36%的,
案件审理 :
法院认定案件为
民间借贷纠纷
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原告的当庭陈述 ,其与被告张某约定 ,何某给付32万元用于购买张某位于石棉县某处住宅,当日,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 ,超过36%部分将被认定为无效 ,其利息受法律强制力保障 ,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债务人在诉讼阶段以不当得利要求债权人返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债权人企图通过诉讼强制履行这部分债务的,但最后由于借款人资金链断裂跑路,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和被告并不熟悉,庭审中,实际是经他人介绍认识 ,原告撤诉 。法院予以支持。
后经法庭调查、期限届满后被告无法偿还,石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部分的利息并非当然无效 ,查明该案房屋买卖合同实为民间借贷纠纷。甚至有部分人从他人或银行借款然后转借给借款人获取利息差价 ,债务人请求借款人返还已支付超过年利率36%部分利息的 ,不惜铤而走险,导致引发了一系列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但如果债务人已经向债权人给付该部分利息的,
法官说法 :
借钱给他人
约定利息应遵守法律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并且其约定的利息超过国家法律规定, 冉尹忠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