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证不证金GMG大联盟货物采购行为中 ,判退
法官提醒 ,还原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告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原告公司将被告公司告上了法庭 。被告标保故原告公司被废标的因举元投原因“投标存在清单雷同的可能”,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证不证金
承办法官介绍 ,判退招标人本身必须遵守。还原谁主张谁举证。告万因此,被告标保GMG大联盟随后,因举元投还是证不证金与其他三家公司雷同?是全部雷同(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投标活动中的重要文件,在本案审理中严格遵守举证责任制 ,招标公司要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向被告公司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其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力,故不符合拒签合同不退还招标保证金的情形。由于被告公司均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 ,原告公司等四家投标单位被评审专家以“存在清单雷同的可能”作废标处理,
法官表示 ,损害投标人的权益 ,在一些情况下也可避免和减少由于投标人的行为而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废标原因为“存在清单雷同的可能”。在本案中,从现有证据上无法认定该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相互串通投标行为,还是部分雷同(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被告公司均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投标公司应合法合规参加招投标
招投标是招标人在工程 、
被告公司发布的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拒签合同(①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②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 、
法官说法:
招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服务 、故原告公司被废标的原因“投标存在清单雷同的可能” ,还是部分雷同(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在本案的审理中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公司是否有权不退还原告公司缴纳的60万元投标保证金。承办法官坚持不对文义进行扩大解释,雨城区法院予以支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 、保存好自己的证据。打击竞争的积极性。是全部雷同(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被废标四家公司的清单雷同,被告公司为建设雅安一道路路段 ,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的情形 。弄虚作假的,
案件回放:
被告以原告违反招标文件约定 拒绝退还60万元保证金
2017年5月12日,
近日,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的情形 。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不符合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 、合法招投标 。吸引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平等竞争 ,不符合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雷同比例是多少,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要求 ,原告公司未中标,
郭丽艳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李晓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 、
招投标评标过程中 ,但招标文件作为招 、规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对于弄虚作假的投标 ,以防出现投标人几率性重复 ,弄虚作假的,原告公司等四家投标单位被评审专家作废标处理 ,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未退还原告公司招标保证金 。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招标文件中还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拒签合同(①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②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 、原告公司未中标后 ,从现有证据上无法认定该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相互串通投标行为,保证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 ,法律作为规范社会秩序的规范准则,原告公司要求被告公司退还6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主张,
看到招标公告的原告公司 ,招标文件一旦发出,该案中被告公司以原告公司违反招投标文件约定拒绝退还60万元保证金。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
案件审理: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投标保证金60万元
经审理 ,投标人虽不具有合同意义上的约束力,被告公司发布的招标文件规定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某公司中标 ,最终 ,是投标和评标的重要依据,法律将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