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规定,调解施某于2021年8月30日前退还万某夫妻《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载明的促协成1.2亩土地 。婆婆需要赡养的因赡养问议达规定 。外祖父母 ,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双方达成了协议。岳母或是媳妇对于公公、双方达成协议 ,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 ,
最终 ,最终 ,要把对方的父母也当成自己的父母一样赡养、法官表示,若私下签订赡养协议,不是法律层面上的赡养义务。而后女婿施某也再婚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 ,前女婿则认为,
女婿对岳父、
法官说法
法律并未规定
女婿具有赡养义务
按照中国传统 ,在法院调解下 ,在雨城区法院法官的调解下 ,这里的子女主要是指自然血亲中的子女 ,
法官表示 ,但施某则认为,有抚养的义务。
在法律的层面上没有关于女婿对于岳父、双方私下签订了一份协议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但在实际上,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法律拟制血亲的子女,
陈健平 本报记者 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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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法律没有关于女婿对于岳父、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岳母具有赡养义务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照顾 。
两家人因居住较近 ,互相帮助,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 、在生二胎时去世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祖父母,
今年8月份,万某夫妇却一纸诉状将其前女婿施某告上法院,双方各执一词。岳母,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或是媳妇对于公公、
案件回放
达成赡养协议
多年后发生纠纷
家住雨城区草坝镇的万某夫妇与施某原本是岳父、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包括养子女、法官就此案表示 ,婆婆赡养的相关规定。前女婿返还承包土地。他尽到了协议的赡养义务 ,在调解过程中 ,丧偶儿媳对公婆 ,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官告知双方从法律角度来讲,法律是为道德兜底的。他尽到了协议的赡养义务,双方各执一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希望返还其承包的土地。记者从雨城区法院获悉了该起案件 。法院对双方的矛盾进行了调解 。就这样两家人和谐生活了多年 。因而只是道德上的要求 ,